
彭先生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担保中心要求他去原楼盘的抵押银行开出撤押证明,以确认开发商没有将该楼盘进行抵押。目前,他已经顺利地通过网上签合同和公积金贷款。现在的问题是,如果该房屋在银行抵押期满后未能偿还贷款,那么还会发生该房屋再次被抵押的情况吗?如果某个房屋在银行抵押期满后未还清贷款,是否会影响到已经开出撤押证明的房屋?
解答:
理论上,该房屋再次被抵押的情况有可能发生,但实践中的机率极低。因为银行通常不会在已经出售的房屋上设置抵押。
对于第二个问题,只要该房屋办理了解押手续,就不会影响到房主的权益。因为在法律上,整幢建筑中的房屋是可以分割的,即使银行行使抵押权,也不会影响到房主的权益。
出售正在按揭的房屋需要哪些手续?
一般来说,正在按揭的房屋不能出售,必须要解除抵押或提供新的抵押物才能出售。
以下是几种可供选择的方式:
①卖方自行还清剩余按揭款项,取得产权证后,就可以与买方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并在房产交易中心登记;
②进行按揭转移,即买卖双方可由担保公司担保进行买卖交易,买方另行申请按揭额度,此额度可以等于、大于、小于卖方未还完的款项。
③买方可以代替卖方还清剩余款项,但卖方应该将出售、解押、过户、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公证,并由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进行监督。
④可以由中介人代收买方客户首期款并垫资替卖方解押,但双方客户还需公证出售、解押、过户、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并支付中介人的垫资费用。此种情况一般需要由卖方客户签订专任委托书,并将差价部分归中介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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