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房过程中,哪些开发商行为可能构成欺诈呢?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情况可能被认定为欺诈行为:
1、在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进行销售;
2、在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以牟取利润;
3、将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优质工程,以获得更高的销售加价;
4、销售明知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公开销售的房屋;
5、虚标较低价、清盘价等欺骗性价格进行销售;
6、故意隐瞒开发商真实身份或冒充其他开发商名义进行销售;
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
8、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大众媒体对商品房做不可实现的虚假宣传。
如果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的过程中出现以上几种情况,购房者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要求开发商进行双倍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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