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天津市房屋交易量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市民选择使用公积金和商业按揭组合贷款。有些市民担心按揭贷款利率高,希望将按揭贷款全部转为公积金贷款,但不确定是否可行。
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根据天津市政策规定,职工办理了公积金和商业按揭组合贷款后,目前无法将按揭部分转成公积金贷款。如果职工的公积金账户余额较多,可以办理公积金余额冲贷业务,提前偿还部分公积金贷款本金,从而达到减少月还款额的目的,从而减轻职工的经济压力。
办理余额冲贷业务的职工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龙卡、贷款账号到任何一家公积金中心网点都可办理。如果需要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还贷,则需要配偶一同到场,并携带身份证、住房公积金龙卡和夫妻关系证明。
从本月开始,只要贷款没有逾期未还,所有在工行、农行、中行、建行等全市各银行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都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包括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账户余额,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部分。职工在每月还款日当天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和余额还贷业务。如果职工办理的是建行组合贷款,则仍然可以按原程序办理组合贷款按揭部分余额还贷业务;其他银行组合贷款暂时无法办理余额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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