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年底的临近,打算购房的人们决定抓紧时间买房。但是在申请贷款之前,一些购房人可能存在着误区。为帮助这些人提前做好准备,贷款机构伟嘉安捷梳理出了三种常见的误区。
余先生是河北人,在北京看中了一套住房。但是由于他的单位规模较小,一直未缴纳社保和公积金。他不知道自己是否有资格购买房屋。对此,专家指出,余先生未达到北京目前的限购令标准,而要在北京本地申请住房贷款,需提供满五年不断档的社保或纳税证明。由于余先生没有缴纳社保,因此目前不能在北京买房。
李小姐是全职主妇,未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她想以自己的名义购买房屋,但是无法向银行提供近六个月的收入证明。因此,她无法申请贷款。在申请任何贷款方式之前,借款人必须提供个人收入证明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等资料。李小姐可以以丈夫的名义申请贷款,但是会被算作二套房。
肖先生在北京上班,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也在北京。但是他无法承受北京的房价,因此他和妻子在河北购买了一套住房。然而,目前除了河北部分地区,北京缴纳的公积金贷款无法跨省使用。因此,在办理贷款前,肖先生需要咨询河北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查看所购房屋的地区是否支持公积金贷款。在当前利率走低的情况下,类似肖先生这样在外地购房的人可以尝试使用商业贷款来解决购房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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