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今很多人的房产证上并没有他们的名字,即便夫妻感情再好,这也是一大难题!万一发生什么事情该怎么办呢?许多新娘子都不好意思向新婚的丈夫提出在婚房的房产证上加上她们的名字。一方面,这会让新婚感到尴尬,毕竟特地提出加名字这件事不太好看。另一方面,如果房产首付不是自供,那么以后付款也不能算作她们的一部分,这可能更让她们难以提出要求。但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这些常识一定要知道!
一句话总结:房产证上一定要添加你的名字!!!
1. 如果夫妻在婚前全款购房,且在房产证上登记双方名字,则该房屋归双方共同所有。
2. 如果夫妻在婚前以按揭购房,且在房产证上登记双方名字,婚后仍需偿还贷款,则该房屋仍然为双方共同所有。
3. 如果夫妻在婚前双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并在房产证上登记双方名字,则该房屋归双方共同所有。
4. 如果A在婚前以全款购房,且房产证登记在AB名下,那么视为A将房子的一半赠给了B,该房屋属于AB共同所有。
5. 如果A在婚前以全款购房,房产证登记在A名下,婚后将房产证变更登记为AB名下,那么视为A将房子的一半赠给了B,该房屋属于AB共同所有。
6. 如果A在婚前付首付购房,房产证登记在AB名下,婚后AB共同还贷,则该房屋为AB共同所有。
7. 如果A在婚前付首付购房,房产证登记在A名下,婚后AB共同还贷,但由于贷款未还清,银行不允许变更登记该怎么办?
此时可以通过签订财产协议来约定该房屋为AB共同所有,并且需要前往公证处进行公证(必须进行公证,因为未进行变更登记的赠与随时可以被撤销)。
© 版权声明: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