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发布消息称,新购买两类商品房的购房者可享受契税优惠,符合条件者甚至可全免契税。购房者可先前往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办税服务厅或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减免手续,再缴纳剩余的契税。
契税是一种财产税,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以及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等。
长沙市的新购商品住房契税减免政策包括两种方案。首先是对于居民因房屋被征收而重新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情况,若购房者购置的房屋成交价格未超过货币补偿金额,则可免征契税;而若超过,则需按规定缴纳契税。第二种方案针对个人购买家庭少有普通新建商品住房的情况,若该住房为家庭少有住房,则可享受减半征收契税或者按1%税率征收契税的优惠政策。
关于契税的计算方法,计税依据包括成交价格、土地使用权使用权和房屋的价格的差额等。购房者可先办理契税减免手续再缴纳剩余税额,可选择在市内长沙银行或交通银行营业点自主缴纳剩余契税。
该优惠政策可为购房者节省一笔不小的开支,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应及早办理手续。已经购房的人还需核实自己是否符合优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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