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情况下购房合同无效?如何应对?
一、购房合同无效的情况
1. 出售房屋的人未通知买方并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方;
2. 出售房屋的人又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方;
3. 开发商隐瞒未获得商品房预售批准书事实或提供虚假的批准书;
4. 开发商隐瞒所售房屋已抵押的事实;
5. 开发商隐瞒所售房屋已被出售给第三方或者已拆迁安置等情况;
6. 出售方恶意串通第三方并签订另一份购房合同,导致购房人无法获得房屋;
7.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确实不合格;
8. 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使用;
9. 所售房屋内部实际建筑面积误差超过合理范围;
10. 出售方延迟交付房屋,在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履行;
11. 购房合同约定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期限已过一年以上,由于出售人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二、如何应对购房合同无效?
在大多数情况下,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合同无效化,因此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实现目的,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款项并获得赔偿,购房人可以要求出售方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 出售房屋的人未通知买方并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方;
2. 出售房屋的人又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方。
若出售方具备下列情况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解除,购房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获得赔偿,且可要求出售方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 故意隐瞒未获得商品房预售批准书事实或提供虚假的批准书;
2. 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抵押的事实;
3. 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被出售给第三方或已拆迁安置等情况。
购房合同中载明了双方在房屋交易中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但由于购房者处于交易中的弱势地位,常常难以识别开发商的不法行为或无能为力。因此,为维护自身权益,我们需要重视以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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