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不仅可以用于购房,还有其他用途。除了购房,公积金可以用于装修、租房和交物业费等方面。最近,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等三部门联合发布了一项新政策,即对已经拥有一套房并已经偿还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从30%降低到20%。这项新政策将从9月1日开始实施。据了解,住房公积金可用于7种用途:
1. 购房: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2. 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如果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住房,并使用住房贷款,则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的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
3. 租房:可用公积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也可用公积金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4. 父母给儿女购房:如果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5. 销户提取全部余额:离退休、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金、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2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到所在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都可以销户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
6. 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提取使用:如果职工被纳入城镇居民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以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7. 治疗重大疾病:如果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1年内,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