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购房者可能在购房时没有满足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或有其他原因,因此选择了商业贷款购房。但在完成贷款手续并还款一段时间后,如果已经满足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这时候就可能想要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实际上,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个人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首先,贷款者可以自筹资金将原银行贷款结清,重新办理抵押后公积金中心放款至客户存款账户。其次,贷款者可以交纳保证金,用本人或配偶或其直系亲属的另一套房子做抵押,公积金中心可放款给客户,等客户还清原贷款后,退还保证金。最后,贷款者可以找一家担保公司,由担保公司垫资还清客户原贷款,贷款者缴纳垫资费和保证金,担保人提供阶段性担保,抵押落实后公积金中心放款,退还贷款者保证金。
如果选择以房产证抵押的方式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则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例如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商业银行贷款余额对账单、银行同意商转公的证明、银行的对公账号、用于抵押的房产证原件、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未婚证明或结婚证等。然后,前往相应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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