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特点?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特点?

商品房买卖是一种法律行为,因此在买卖过程中,必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哪些特点呢?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特点是:

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不动产买卖合同的主要形式,具有以下法律特点:

1、标的物的形态在法律上呈现出复杂的形式。交易的房屋既可以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以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还包括建筑物和小区的公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2、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成立条件。我国《合同法》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除,必须依法登记,未经登记不产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政府干预强烈。由于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价值巨大,对国计民生影响很大,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管理相对严格。例如,国家实行登记制度、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实行限购政策等。

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知识: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定义是: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其中,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定等协议满足《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按约定收取购房款项,该协议应视为商品房买卖合同。(2001年4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于2001年6月1日生效。)

以上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特点和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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