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但是,房屋没有房产证的原因有很多,例如本身无法办理房产证、暂时未取得房产证或房产证丢失等。下面,我们将逐一分析这些情况。
一、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房屋
以下类型的房屋均无法办理房产证:
(1)违章违规建筑,例如利用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项目;未取得规划审批的项目;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的项目;私自变更规划的项目;未经立项批准或私自变更立项的项目;没有销售许可证和产权证的房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
(2)被相关部门依法查封的房屋。
(3)部分军产房、校产房,军产房是国家军事机关所有的房屋,一般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不能交易。校产房的产权单位为学校,这类房产在受限交易范围内。
二、暂时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
1. 什么是暂时未取得?
具体指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因为流程、手续等原因暂时未能取得房产证,这类房屋可以买卖,但需要等到房产证发放后再进行交易。
2. 这类房屋可以如何销售?
买卖双方可以先签订购买协议,必要时可以进行公证,等到房产证下发后再进行交易。提醒大家最好不要支付大额定金,以避免交易风险的出现。
三、房产证丢失的房屋
房产证丢失,房屋仍可销售,但需要先补办房产证,具体如下:
1. 房屋权利人携带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 房屋权利人到房产档案馆查看档案,并缴纳查档费,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对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3. 房屋权利人在报纸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待声明刊出后,房屋权利人持报纸和临时收据到房管局交给原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无异议者即可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4. 六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5. 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废止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补办证书手续。
6. 若经过审批同意补发证书,经过缮证校对后,房屋权利人将收到领证通知,凭登记收件收据领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