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逾期记录的人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但需要注意实际情况。如果及时处理并且逾期记录随时间消失,那么公积金贷款不会受到影响,只要个人的征信没有问题。然而,如果存在未处理或暂未消除的逾期记录,公积金贷款可能会受到影响,导致额度减少或被拒。
公积金贷款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 提供有效的居住证明。
2. 在当地稳定工作,有可靠的收入来源,并按时偿还贷款。
3. 申请贷款前必须连续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公积金缴存时间不能少于12个月。
4. 有良好的征信记录,借款人及其配偶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5. 同意将所购房屋作为抵押,并接受担保机构认可的担保人。
6. 符合贷款银行的其他要求。
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流程如下:
1. 借款人前往其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在的管理部门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选择由担保中心提供担保,则需要提交所有个人贷款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2. 在管理部门初审通过后,会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并打印相关法律文件例如《借款合同》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然后将所有个人贷款申请资料交给担保中心。
3. 担保中心审核担保申请,符合担保条件的,则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如果借款人委托中介机构代办公积金贷款,则由中介机构代理和收取担保服务费(中介机构必须获得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资质认证,并与担保中心签订合作协议)。
4. 借款人需要根据担保中心审核通过的《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缴纳担保服务费。担保中心会开具担保服务费发票,并盖章在审批通过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上。
5. 经过审核后的个人贷款申请资料(包括盖章后的合同)由担保中心转交给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如果是由中介机构代办,则由中介机构负责传递上述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