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二手房交易须知:个税如何征收?

东莞二手房交易须知:个税如何征收?

根据东莞地方税务局发布的规定,购买二手房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众多税费项目中,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占据了大部分。许多人选择购买二手房,因为相比新房,二手房价格更实惠,配套设施更齐全。然而,对于新手来说,最大的困扰就是面对繁琐的税费问题。

下面我们将详细解析二手房交易中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征收需要两种费用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需要两种费用:转让房地产所得的20%和转让房地产收入的2%。

对于征收转让房地产所得的20%,只有当纳税人能提供房屋购买合同、发票、契税税票或建造成本、费用支出的有效凭证,或税务部门征税系统中有上次交易价格记录等有效证明时,才能适用。

对于征收转让房地产收入的2%,则需要个人核定征税税率。

二、个人所得税征收条件

(1)如何免征个人所得税?

如果个人转让自用房屋时间达到五年以上,并且是少有家庭生活用房所得,则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2)纳税人提供房屋购买合同、发票、契税税票或建造成本、费用支出的有效凭证,或税务部门征税系统中有上次交易价格记录,则应按照核实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即个人所得税=(转让价格-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其中财产原值是指购置或建筑该房产(含土地出让、转让金)的价值,必须凭合法票据(发票、财政票据)或购房合同减除;合理费用是指本次缴纳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费、购置时支付的契税和办证费、住房装修费用(按比例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中介费)、公证费等,必须凭合法票据(发票、税票或财政票据)减除。装修费发票不仅要求发票上所列付款人姓名与转让房屋产权人相一致,且发票上必须列明的装修房号的详细地址,经税务机关审核后,才可按规定比例扣除。

(3)纳税人无法提供房屋购买合同、发票或建造成本、费用支出的有效凭证,且税务部门征税系统中没有上次交易价格记录,则应按全额带征个人所得税。即个人所得税=转让价格×带征率(目前为2%)。

(4)当个人通过拍卖方式获得房屋拍卖收入时,无法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则应按照全部转让收入的3%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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