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过户有三种方式:买卖、继承和赠予。其中,房屋继承过户相对特殊,因为它不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并且费用最少。如果想要继承房产,首先需要了解相关的流程和证件办理方法。本文将详细介绍房屋继承过户的流程、继承公证办理、相关费用收取情况,以及继承哪些房屋和不能继承哪些房屋以及农村宅基地继承的相关规定。
房屋继承过户的流程如下:
一、房屋评估:继承人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
二、继承公证:前往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三、房屋测绘:申请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附图(为产权登记做准备)。
四、继承登记:申请继承登记手续至房地产交易中心。
继承登记手续办理流程:
①在房地产交易中心领取并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
②递交房屋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资料;
③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
④资料审核后,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如何办理继承公证?
继承人需准备以下材料前往公证处办理:
①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②被继承人房屋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③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
④死者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所开具的法定继承人证明;
⑤继承人身份证。
其它情况:
经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房产继承,需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
哪些房屋可以继承?
1、被继承人单独拥有的房产;
2、被继承人和他人共有的房产,但需要进行协商继承份额;
3、被继承人和他人有约定份额的共有房产,继承人继承同等份额;
4、被继承人只有使用权的房产,只能继承房屋的使用权。
哪些房屋不能继承?
1、保障新住房不能继承;
2、农村宅基地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能继承:
①继承人和被继承人户口属于同一个村(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内),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
②如果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不属于同一个村,继承人只能继承被继承人的现有房屋,不能继承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