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中经常出现销售面积与最终实测面积的误差问题。这是建筑行业的特点之一,也是一种正常的现象。
现房销售中,这个问题比较少发生,即使出现误差,范围也较小,比较容易解决。但是,在期房预售中,这个问题比较常见。由于房屋还未建成,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的暂测面积存在误差,属于正常情况。
如果误差超过一定范围,就会严重影响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很可能面积超出购房者预设的经济承受能力范围,或者远低于购房者需要的面积大小。
法律对这个问题没有强制性规定。解决这个问题的比较好办法是依靠合同条款,通过双方平等的协商进行约定。一般来说,购房人可以在合同条款中规定以下几点:
1、确定一个较小的误差范围(如正负1%以内)。在这个范围内的误差可以忽略不计,视为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相符,买卖双方不再对有关差价进行结算。
2、协商确定一个合理的、买方能接受的误差范围(如正负3%以内)。买卖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对误差部分进行重新结算,实现多退少补。
3、如果误差超过以上合理范围(如正负误差超过3%),则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业主则有权退房,并按合同约定要求卖方退还房价款及其利息,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如果实际面积的误差超过正负3%以上,业主可以选择退房或者继续购买。面积多了3%以上部分,业主应按照原价缴纳,超过3%的部分则不收取任何费用。面积少了3%以上,3%以内的部分按原价退还,超过3%的部分则应双倍退还给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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