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买房不是小事,买房是人生中重要的开支。由于购房涉及到许多细节,再加上购房者对房地产知识的了解有限,因此购房过程中很容易出现问题。宝鸡市住建局住房发展科科长张世芬表示,宝鸡市的商品房纠纷主要涉及面积误差、交房标准和产权证办理等三个方面。购房者应该提前了解这些问题,以备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解决。
在房屋买卖中,购房者经常与开发商就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之间的差异发生纠纷。张世芬表示,这是近年来商品房纠纷中最常见的问题之一。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写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如果没有做出约定,那么当面积误差比值在3%以内(含3%)时,应该按照实际情况结算房价款。当面积误差比值超过3%时,购房者有权退房处理。这种处理方式有个前提条件——合同未做出约定。然而,在实际购房合同中,经常会出现多退少补的约定,这种约定实际上对购房者非常不公平,购房者也会因此承担较大的风险责任。因此,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格外注意这方面的问题。
在购房合同书中,通常会约定交房时间。如果超过这个时间,开发商就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金。然而,交房时间这个约定往往比较宽泛,造成了许多纠纷。张世芬解释说,购房者需要了解清楚约定的交房时间是经过工程竣工验收后,还是已拿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后。这两者之间在时间上会有很大的出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证明房屋质量检验合格、已达到交房要求的依据,只有获得该证明,开发商才可以进行交房。张世芬说。
房屋权属证书是证明权利人享有房产所有权的法定要件。在商品房买卖中,交付房屋并办妥房产证是房地产开发商的基本义务。然而,实际上,有很多业主在入住新房几年后仍然无法拿到房产证。张世芬表示,这与合同约定有关。购房合同中通常会对房产证的办理期限进行约定,超出这个期限,开发商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金。但购房者也需要留意是否固定金额的违约金。如果金额固定且涉及数额较少,那么这样的约定可能对开发商没有约束力。为了增加开发商的约束力,可能的做法是将违约金与时间挂钩,无论是按天、月还是年,时间越长违约责任越大,这样可以督促开发商尽快办妥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