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发布了《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将公积金申请条件放宽,包括要求各地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取消多项收费,使公积金更加便利实惠。专家预计,这次公积金改革与央行房贷新政组合将刺激需求,尤其是置业和二次改善需求。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很多购房者在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过程中存在误区。
在准备贷款购房前,需要了解哪些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公积金可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支付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生活困难、领取城镇生活保障金、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等。
还应做好计划与心理上的准备,对自己的资产情况进行评估,并注意贷款额度、还款能力等重要依据。选择组合贷款方式较为有利,公积金贷款尽可能多,商业贷款尽可能少。还款方式有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法、等额本金还款法、等额本息还款法三种,需根据个人情况选择。
在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时,常见误区包括认为公积金可以用于购房首付、子女可以使用父母公积金贷款、装修房子可以提取公积金、北京公积金贷款额可以超出上限、提取公积金总额可以超过房款总额等。了解这些误区,避免在购房过程中出现问题。目前,全国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数达1.07亿人,缴存余额资金用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余额、购买国债余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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