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房地产市场繁荣的背景下,二手房交易量持续上升。但是,部分卖家在签约之后毁约,给购房者带来了困扰。有的卖家突然不想卖了,有的卖家任性加价。卖家以各种无厘头的理由毁约的现象经常出现,那么购房者该如何应对呢?
案例一:方先生买的教育地产被放鸽子
南京市方先生在购买一套教育地产时,签订了二手房合同并支付了25万元定金。但是,卖家后来以签合同时喝多为由毁约,实际上是将房屋加价30%并重新挂牌出售。方先生通过法律咨询才了解到,即使他赢得诉讼,也无法要回房屋,只能让卖方赔付房产加价20%的违约金,这个违约金远远低于房屋价格的涨幅。
案例二:吴女士遭遇两次毁约
吴女士想购买一套140㎡的教育地产,签订了总价510万元的购房合同,并支付了25万元的购房定金。但是,仅仅一个月后,卖家便以各种理由推脱,表示不想卖房了。此外,卖家不愿支付成交价20%的违约金,并且声称:不怕告,官司告个两三年,房价涨到你更买不起房。
之后,吴女士又看中了同区的一套总价550万元的房屋,支付了35万元定金,但是卖方撤销合同,称房主是妹妹,自己无权交易。在两个月内,吴女士遭遇两次毁约情况。
为什么频繁发生违约情况?
1、由于房价上涨幅度较大,违约金额远远少于房屋再次出售的收益。
2、购房者未仔细查看房屋产权情况,急于购房。
3、中介市场存在漏洞,导致卖方毁约的情况屡见不鲜。卖方往往以某个价格出售房屋,然后将房屋挂到其他中介处出售,如果有买家出更高的价格,高到可以覆盖违约金并有盈余,他们就会选择毁约。
如何应对卖家违约?
1、提高定金金额,增加卖方毁约成本。我国法律规定,只要定金金额在房产总价的20%以内,就是合法的。购房者可以通过支付更多的定金来增加卖方毁约的成本,从而制约卖方毁约。例如,一套总价为180万元的房子,可以支付36万元的定金。如果购房者预先付20万元定金,那么卖方毁约就要退40万元,对卖方来说,这个毁约成本就很高了。
2、签约应规范。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一定要使用行政部门监制的合同示范文本,尽可能明确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保存好相关凭证,以便为违约情况提供法律依据。
3、尽快办理过户手续,确认房产交易。购房者应该尽快办理资金监管手续,并随即办理房产过户。如果过户手续拖延时间过长,卖家就有可能为房子找到下家,买房毁约的风险就会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