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被称为房屋预售,也叫做商品房预售、期房销售或楼花买卖。由于购房者在未看到房子前就交钱购买,很容易导致纠纷。那么期房销售纠纷都有哪些呢?又应该如何避免呢?
一、期房预售纠纷的种类
由于商品房预售是一项新事物,目前立法尚未完善,为了获取暴利,一些开发商故意进行虚假承诺,利用法律漏洞损害购买方或其他第三者的利益。而预购方又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导致商品房预售场中的纠纷不断上升。商品房预售纠纷主要有以下两大类:
(一)标的瑕疵纠纷。这在商品房预售纠纷中占了相当比例。常见的标的权利瑕疵问题包括抵押问题和权利证书,例如已经交付并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仍然存在抵押问题。而质量瑕疵问题则涉及面积缩水、质量标准与宣传不一致,甚至有些地方影响使用。
(二)交付不能或不能如期交付纠纷。引起此类纠纷的原因有多方面因素,例如因为建房资金不到位,或预售方将已预售房屋转卖而引起等。
二、商品房预售纠纷如何避免?
期房在开发建设过程中,购房者需要时刻关注预售开发经营企业的工作动态。当发现开发商有挪用商品房预售款项不用于有关工程建筑,或没有动工开发工作的正当理由,或者在预售合同签订过程中发现开发商不依法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按规定办理备案和登记手续等违法情形时,购房者均应向行政主管部门反映上述情况。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其处以警告、责令停止销售、责令补办手续、吊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可处以罚款或其他处罚措施。
如果预售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购房者通常认为处罚过轻,或认为行政处罚执行损害了自己的权益,或预售方认为处罚过重,可以向作出行政处罚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所属的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如果其他预售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双方对之有争议,购房者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与开发商协商解决,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协商仍无法解决问题,购房者可以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