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贷款是很多夫妇共同面对的问题,而选择谁作为主贷人也有其讲究。业内人士指出,主贷和参贷并不是标准的称谓。在住房贷款合同中,银行通常只会将夫妻中的一方设为贷款人,而将另一方列为共同贷款人。共同贷款人不仅需要是贷款人的直系亲属(如夫妻、子女、父母),同时还必须是该房产的所有者之一。但对于夫妻而言,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以作为住房贷款的共同贷款人。
然而,夫妻共同贷款具体细则还需要认真研究。例如,住房抵押贷款综合保险就是其中一项。保险条款显示,还贷保险责任险仅保障主贷人突发意外或伤残的情况。银行在签订住房贷款合同时通常要求贷款人购买此项保险,保险涵盖财产损失保险和还贷保证责任险两个方面。前者主要保障抵押房产因火灾、暴风雨、坍塌等导致的财产损失,而后者则保障贷款人突发意外或伤残导致的剩余还贷责任。
因此,在选择主贷方时,应选择家中的顶梁柱作为主贷方。这样,若住房遭遇意外,保险公司就能承担剩余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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