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抵押的商品房是否可以买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在抵押期间,转让需要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只要经过抵押权人同意,已设抵押的房地产可以转让或出租。转让或出租所得价款应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应归抵押人。因此,只要商品房取得预售许可证,即使已被抵押,仍可以进行买卖。购房者只需让开发商去银行解除抵押即可。
二、如何规避因抵押而产生的风险?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果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同时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购房者可以请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购房者应仔细阅读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全部内容,合同中应约定出卖人需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产生债权债务纠纷,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同时,购房者需明确开发商应承担的具体赔偿金额和赔付时间,以保证自己能得到应有的民事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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