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还款政策解读
申请条件
借款人需按时按额偿还贷款本息,才能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借款人需在还款三个月后才能申请提前还款。公积金中心同意后,借款人可选择现金还款、住房公积金转账还款或两种方式组合还款。
设定依据
该政策设立依据《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办理要件
1.《个人住房公积金抵押借款合同》。
2.提供还款方式所需的现金或公积金转账时的公积金联名卡、密码等提取材料。
3.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流程
1.借款人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申请表》,并携带相关材料到贷款经办办事处办理还款手续。
2.公积金中心审核同意后,还款人持有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还款通知书》和《委托收款凭证》(公积金中心入账联和银行入账联),前往指定银行窗口办理交款。
3.当贷款结清后,借款人需领取抵押注销手续。
办理地点
贷款经办办事处。
办理时限
借款人和抵押人需同时到场办理手续,如手续齐全,则当日可完成办理。
办理时间
市内办事处:8:30-16:00
区市县办事处:8:30-11:30,13:00-16:00
补充说明
1.借款人和抵押人均需到场办理提前还款业务。
2.如借款人或抵押人无法到场办理还款手续,则代理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公证处出具的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和国家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委托书》。
3.公积金中心网站及自助服务设备也可进行公积金联名卡提前全部还款(不能缩期且不得变更还款方式),但需与公积金中心签订网上转账还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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