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的所有权可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国有土地可以建造商品房,供人民买卖,但受到限购政策的限制;而集体土地一般是农民的宅基地,在买卖时会有所限制。
根据用途不同,房产可以分为住宅(最长70年)、商业用房(最长50年)、厂房(最长50年)和公共设施(最长40年)等。其中,公共设施包括医院、学校等。
根据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和现行房产测绘政策规定,房屋按产权性质可分为八大类:
排名第一的是国有房产,即归国家所有的房产。它又分为三个细类:直管产、自管产和军产。直管产又分为中央级公产、市级公产、区县级公产以及拨用产。
第二类是集体所有房产,指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
第三类是私有房产,包括中国公民、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在华外国侨民、外国人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以及中国公民投资的私营企业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
第四类是联营企业房产,指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单位之间共同组成的新的法人经济实体所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
第五类是股份制企业房产,指股份制企业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
第六类是港澳台胞房产,包括合资、合作及独资产。
第七类是涉外房产,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政府、社会团体、国际性机构投资建造合伙购买的房产,又分为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企产和外产。
第八类是其他产,凡不属于以上各类别的房产,都归为这一类。这包括其他产、代管产、宗教产和社团产等四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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