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民的自建房屋可以进行买卖,但是必须在村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进行房屋转让。宅基地是村集体提供给农民的住房福利,只有村集体内的成员才能享受到。为了保障村集体成员的权益,宅基地和房屋的转让或买卖只能与同村人进行交易。在一些宅基地改革试点地区,外村人可以交易,但是城镇人口严禁进行农村房屋买卖交易。
售出房屋后,农民将失去宅地基的使用权,并且无法再次申请宅基地。许多人误认为只要户口不迁出就可以继续申请,但法律上不允许这种行为。因此,宅基地买卖并不是特别可行的。在同村买卖的情况下,大家都知道房屋的历史和情况,价格肯定不会很高。然而,随着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展开,将来宅基地的流转将逐渐实现。
农村自建房的买卖过户流程:
1、签署买卖合同
买卖双方与中介方(如果有)商议房产价格、交楼方式、付款方式等内容后签署买卖合同。
2、递交相关资料
买卖双方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房产管理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买方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如需贷款,还需开具首套房证明等材料。卖方需携带身份证、房产证、房产税费等材料。买卖合同可以使用房管局的版本,也可以在房管局签订。
3、缴纳税费
房产管理局收到资料后,要求双方到相关税务机构缴纳税费。
4、完成过户
买卖双方缴纳税费后,携带身份证和税费单据,到房产管理局进行确认并领取过户回执。
5、领取房产证
买方按照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和过户回执到房管局领取新的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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