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去世后,将由排名前列的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该房屋。继承房屋时无需缴纳税费,但在出售房屋时,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其他税费,这便是所谓的房屋遗产税。
房屋遗产税如何征收?
公证继承:
1.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人需缴纳2%的公证费,办理房屋继承公证。
2. 法定继承人需带身份证明、户口本、房权证、死亡证明等材料到公证处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3. 公证部门工作人员将核实调查法定继承人的证明材料,逐一问讯笔录,记录在案,并委托评估公司进行评估以出具评估报告。如确认无误,根据证言证据发布公证书。
4. 领取公证书时,需缴纳2%的公证费。
房权变更:
1. 继承人需携带身份证明、房权证和公证书到房管部门办理继承变更申请,受理、审批并出具房权证。
2. 每平方1元的手续费,以及80元的登记费需缴纳。领取房权证后,手续已完成。
对外售房过户:
1. 卖方与买方需共同准备好过户材料,并按程序进行测绘和评估,缴纳税费。
2. 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其他税费。
3. 至税务部门的契税窗口缴纳契税,按评估额的1%-3%缴纳,买方需缴纳。在税务部门的营业税窗口缴纳(或减免)营业税,按5.6%缴纳(减免),卖方需缴纳。在税务部门的个人所得税窗口缴纳个人所得税,需全额缴纳20%,卖方需缴纳。
以上国家按全额20%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即为房屋遗产税。
房管部门缴费:
前往房管部门的受理窗口申请房权证交易过户,工作人员将受理、审批并出具房权证。需缴纳交易费、登记费(工本费)、工本印花税5元,领取房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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