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组合贷款中,提取公积金还商业贷款是被允许的。但是在一些城市,提取公积金余额还贷款时必须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否则不能优先还商业贷款。如果用自己的存款还款,则可以优先还商业贷款。
组合贷款的提前还款原则是,商业贷款利率较高,因此提前还商业贷款比较划算。但是,在某些城市,规定不能只还商业贷款,必须保持一定比例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
组合贷款的流程分为以下步骤:
1.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携带购房合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副本、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和印章到各区县的房地产信贷部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夫妻双方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还需要提供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2.银行审核,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以及确定贷款期限。
3.签订借款合同,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如果不用房屋担保则签订质押合同。
4.办理贷款担保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任意一种。
5.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6.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则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7.银行划款,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屋的贷款,借款人按照贷款合同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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