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小区车位归属问题,开发商、物业和业主之间多次发生争议。最近,有报道称某小区规定业主不买车位就不能开进小区,引发了许多业主的关注。那么,小区车位归谁所有?应该出租还是出售呢?
要回答这些问题,首先需要理清三个问题:
一、开发商和物业的关系
国家鼓励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分离,通过招标方式聘请有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但现实中,很多小区物业管理公司都是由开发商派生出来的,存在父子关系。因此,在车位问题上,物业和开发商通常是同一利益体。当然,也可能因为一些原因(比如新旧物业公司更替时),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之间出现冲突。
二、小区车位归属的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应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车位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三、小区车位的种类
一般有三种车位:产权车位、公摊车位、人防车位。
产权车位指开发商自建的地下车库,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可以委托物业公司租售车位。
公摊车位是车位面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被分摊。根据《物权法》第74条第3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人防车位是人防工程规划的车位。按照《物权法》和《人民防空法》的原则,在不妨碍防空功能和满足业主需求的前提下供业主使用,并可按约定收取一定的费用。开发商只拥有使用权,不拥有产权,只能出租,但租期不得超过20年。
回到开篇的案例,物业有没有权利禁止不买车位的业主车辆进入小区呢?
首先要看小区车位的性质,如果是开发商的产权车位,小区的业主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和物业进行交涉和维权。如果是人防车位,开发商没有产权,出售车位是违法的。如果是公摊车位,这类车库所有权属全体业主共有,根本无法出租和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