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还没有买房,请注意下面这四项费用应该交给谁:
1、契税。虽然这是必须交的费用,但它并不是交给开发商的,而是要交给税务局的。一些购房者为了省事,让开发商代交,但如果没有签订委托协议,一旦开发商没有及时缴纳,就会耽误你办理房产证的时间。万一你婚后买第二套房的时候,开发商还没缴税,你的房屋契税要按照二套房的标准来缴纳,你将会白白损失一笔冤枉钱。
2、房屋维修基金。这笔费用需要向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缴纳,待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3、天然气开口费。从2001年开始,国家就取消了这项费用,购房者千万不要缴纳。
4、物业费。交房时,业主需预先缴纳半年或一年的物业费,但是物业费是交给物业公司的,并不是交给开发商的,这一点大家要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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