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拒绝收房?
1.开发商未获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
2.开发商无故延迟交房,并在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
3.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未经买家认可地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
4.开发商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
5.合同没有约定实际交付面积,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误差超过规定误差值的3%(不含3%),可拒绝收房并解除购房合同。
6.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符合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不合格的。
7.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8.小区道路不畅通,未接通水电燃气暖气。
9.不能提供有资质的测绘部分房屋面积实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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