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波供电公司与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近日签署信用信息合作协议。自即日起,宁波地区所有电力客户在电力使用和电费交纳方面出现失信行为,将会被纳入银行信用平台。这意味着拖欠电费和欠税,列入司法名单的老赖等情况一样,都将成为个人或企业信用记录上的污点。如果12个月内拖欠电费两次,就会成为不良记录。
协议中规定,有下列违约用电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个人将被列入银行商业失信记录:一是在12个月内有两次及以上逾期交费记录的客户;二是存在违约用电、窃电行为的客户;三是12个月内用支票付电费,并存在两次及以上退票记录的客户。
所形成的信用数据将成为各商业银行信贷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影响商业银行对企业、个人的信用评价。例如,在买房贷款中,拖欠电费的不良记录可能会直接影响到首付比例或利率,情节严重者甚至直接被拒绝贷款。
但是,如果用电客户在处理完以上三种情况后的12个月内没有再次出现以上情况,那么宁波供电公司可以提出申请,撤销客户在银行信用平台中的失信记录。
值得注意的是,居民用户中的电费欠费大部分都是在出租房中出现的。对此,供电公司表示,房东作为与供电公司签订《供用电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交纳电费是房东应该履行的法定义务,这一义务并不因房屋出租而自行转移给租客。
因此,房东们需要特别注意,不能因为房子出租而忘记电费交纳的事情。一旦出现逾期的情况,电费欠款仍然要算在房东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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