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房公积金在我们的生活中非常重要。以下是公积金提取的流程,希望能帮助大家在需要用到公积金时更加便利。
1、职工需要填写与提取类型相符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申请表》或《提取公积金还组合贷款(商贷部分)申请证明表》(这些表格可以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
2、职工向所在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单位要认真核实证明提取事由的真实性。单位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申请表》和《提取公积金还组合贷款(商贷部分)申请证明表》由贷款银行审核盖章)
3、职工需要携带相关表格和资料,到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或缴存银行办理提取审核手续。
4、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或缴存银行审核通过职工提取申请的,应在相关表格上签署同意意见。如果有疑问,应将相关提取证明资料留存,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5、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或缴存银行审核批准后,职工需要携带相关表格,到所在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然后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6、职工家庭遇到特殊困难,如住房消费类提取金额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职工及配偶购买改善性住房,职工家庭享受本市城镇居民较低生活保障,缴存职工、配偶及缴存职工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职工家庭遭遇火灾、地震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以及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的职工因购房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等情况,需要到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办理审核。
7、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按初审、复核、授权的程序办理,受理审核部门需留存复印件,同时审核资料真伪。
8、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或受委托缴存银行,对职工及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冲还商业贷款的首套住房,原则上要求上人行征信系统核实,如仍有疑问的则应与贷款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