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买卖二手房的毁约现象?

如何避免买卖二手房的毁约现象?

在二手房交易中,有许多不同的违约情况。其中有八种现象比较常见,买方和卖方都应该提前做好准备。下面是这些现象和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中介问题:包购纠纷不是违约

买方以为中介公司必须买到房,但事实上要看合同如何约定。法律没有规定中介公司必须买到房,但如果中介公司作出承诺或保证,如果不能实现,则应视为违约。

二、中介问题:买方拒付居间费

中介公司有如实向客户提供房屋真实情况的义务。中介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拒付理由需看客户损失和中介公司的行为是否相当。如果因中介公司的隐瞒行为或虚假信息造成重大损失,中介公司需承担责任。

三、卖方问题:后悔不卖房

卖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支付,但有些卖方为了赚取差价而不惜承担违约金赔偿的代价。这种情况属于恶意毁约,违反了合同信守原则和约定,并需承担相应责任。

四、卖方问题:家庭意见不一

买卖双方已签订定金合同,但卖方只有部分产权人出面签约。其他共有人可能以未征得同意为由提出诉讼,要求确认预约合同无效。但实际情况下,其他共有人是否知情或应当知情需基于具体事实判断。

五、买方问题:房不吉利要退房

买方认为房屋中有人死亡或门牌号中含4等不吉利因素,以此为由提出退房要求。法律通常不考虑迷信因素,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参酌这些因素,进行利益考量。

六、买方问题:反悔不买房

买方在双方签订协议后,又以种种理由不购房,要求中介公司退还意向金。根据合同具体约定,意向金可否退还需视情况而定。

七、双方问题:弥补房屋涨幅差价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定金条款,收取定金一方如果违约,除了承担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当赔偿损失。损失除了实际的财产减少,还应包括市场等因素带来的本应获得而不能获得的间接损失。

八、双方问题:跳单买卖方违约

买卖双方跳过中介私下交易属于违约,中介公司提供信息起到了桥梁作用,需受到尊重。如果违反合同约定对中介公司构成违约,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以上八种情况是二手房交易中常见的违约现象。不管你是买方还是卖方,都应了解相关责任并避免此类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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