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将物业费改为物管费,表述更加准确。对于一些业主而言,物管费确实是一笔不小的年度开支。如果业主买房后并未居住,但已经接房,则需要缴纳物管费。物管费不是某些业主享受服务项目的费用,不管业主是否居住,也不影响缴纳物管费的规定时间,从接房交接钥匙之后开始计算。那么,有哪些情况可以拒交物管费呢?
1、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小区的业主是物管公司的服务对象,所以物管公司需要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如果物管公司未与业主签订合同,则业主可以拒交物管费。但如果物管公司与业委会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而未与业主个人签订合同,则业主不能拒交物管费。
2、物管公司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物管费的收取是有规定的,物管公司不得在未经小区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提高物管费用或扩大收费范围。如果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异议,则法院应支持。业主还可要求物管公司退回违规收取的费用。
3、未经相关部门批准
物管公司收取物管费需要有相关部门的批准,必须获得物价管理部门的审批文件原件。如果物管公司未获批准,则业主可以不必交物管费。业主在缴纳物管费时可要求物管公司出示这些文件进行核实。
4、未收房
物管费的计算时间是从小区业主正式收房时开始计算的。如果物管公司提前收费或小区业主未收到房,则业主可拒交。但如果业主已购买房产,并未入住,则需要正常缴纳物管费。
总之,业主不能以不居住为理由拒交物管费。只有在物管公司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范围、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或是未收房的情况下,业主才能拒交物管费。所以,在规定时间内按时缴纳物管费是业主的法定义务。
© 版权声明: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