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区车位归属问题一直是开发商、物业和业主之间争议的焦点。最近,有报道称某小区规定业主必须购买车位才能将私家车开进小区,这引起了很多业主的反感。那么小区的业主是否有权利优先使用车位?物业是否有权利出租或者销售小区的车位?
要回答这些问题,首先需要清楚以下三点:
第一,开发商和物业的关系是什么?
根据国家政策,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应该相分离,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企业。但事实上,很多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是由开发商派生的,存在着父子关系。因此,在小区的车位上,通常情况下,物业和开发商是共同利益体。
第二,小区车位产权归属如何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该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三,小区车位分为几种?
一般情况下,车位分为产权车位、公摊车位、人防车位三类。
产权车位主要是指开发商自建的地下车库,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可以委托物业公司租售车位。
公摊车位是指车位面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并分摊给业主。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有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人防车位是人防工程规划的车位。按照《物权法》和《人民防空法》立法中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在不妨碍防空功能和满足业主需要的前提下供业主使用,并可按约定收取一定的费用。开发商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只能出租,但租期不得超过20年。
回到开篇的案例,物业是否有权力禁止不买车位的业主车辆进入小区呢?
首先需要看小区的车位属于哪种性质。如果是开发商的产权车位,小区的业主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和物业进行交涉和维权。如果是人防车位,开发商没有产权,出售车位是违法的。如果是公摊车位,这类车库所有权属全体业主共有,根本谈不上出租和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