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先生最近非常苦恼。去年,他在南沙区南横村租下一栋房子,计划经营一家餐厅,投资了20多万元。但在申请营业执照时,他意识到自己所租的房屋是违建房。他向房东索赔,却遭到了断水停电和强制清场的惩罚,真是让他无话可说。
购买房屋时,开发商说可以在露台上建一个阳光房,你傻傻地跟着去建,结果最终可能被认定为违法建筑,需要拆除,导致损失了好几万元;跟着邻居商量在房子旁边建一个小房子,还没建完就被强制拆除了……你身边有没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其实,这些都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违建行为。一些业主私自改变房屋结构、私搭乱建阳光房,是因为不了解哪些行为会被认定为违建行为。因此,今天我们要梳理一下违建认定标准。
下列行为之一将被视为违法建设:
(一)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
(二)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
(三)未经批准私自进行临时建设,或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或在超过批准期限后,未拆除临时建筑物或构筑物;
(四)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未依法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却私自施工的;
(五)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土地进行建设的;
(六)在铁路、公路两侧、高压线走廊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违法进行建设的;
(七)未经批准私自在水库、河道等保护范围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
(八)其他违反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或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进行建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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