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1日起,营改增开始在房地产等领域试点。那么我们购买二手房的税负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呢?最新数据显示,营改增工作进展顺利,已有超过70%的纳税主体办理了税务登记,准备工作已接近尾声。在个人二手房交易方面,营改增的工作仍由地税部门代征。
营改增后,个人二手房的征税和免税条件与之前按照营业税确定的并无变化,只是将营业税变成了增值税。下表详细说明了营改增前后的变化情况:
除了5%的税率外,营改增后,之前征收的0.6%城市建设费和教育附加费继续保留。
例如,对于一套200万购入、300万出售、不足2年的普通二手房:
营改增前,需要支付营业税 300万 × 5% = 15万元;
营改增后,需要支付增值税 300万 ÷ (1+5%)× 5% = 14.3万元;节省7143元左右。
对于满足2年的非普通二手房:
营改增前,需要支付营业税(300-200)万 × 5% = 5万元;
营改增后,需要支付增值税(300-200)万 ÷ (1+5%)× 5% = 4.76万元;节省2381元。
根据最新的简化增值税计算公式,应支付的税款为:含税销售收入 ÷(1+税率5%)× 5% ,实际上等同于营业税将从5%降为4.76%。
关于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认定,北京市的标准如下:
住宅小区的容积率大于等于1.0;
单套住宅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
单价或总价未超过政府指导价。
只要以上三个条件中有一条不符合,即为非普通住宅;同时符合三个条件的则为普通住宅。各地可根据房管部门的认定标准来核算营改增税收支出情况。总体来看,营改增仅减不增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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