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位归属问题,你了解吗?

小区车位归属问题,你了解吗?

在修建小区时,开发商会建造一些停车位,但是这些停车位的产权归属如何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或车库应优先满足业主的需求。小区内的车位或车库的产权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进行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区域停放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1. 地面停车位:地面停车位是常见的一种停车方式。它通常是开放式的,车位的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共同免费使用。地面停车位是通过在地面上划出车位,形成规范的停车空间。业主在购买房屋时,已拥有小区土地的使用权,因此地面停车位也属于业主所有,开发商或物业无权处置。

2. 地下车位:地下车位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没有计入公摊面积,这种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开发商可以出售或出租车位,但只能提供给本小区的业主使用。但是,这种地下停车位的产权需在购房合同中体现,说明产权归属。没有说明则自动归属全体业主。另一种计入公摊面积的车位,是全体业主共有的,开发商无权出售。这种车位需委托给物业管理,出租给业主使用。所得费用扣除管理成本后,归入小区维修基金。

3. 人防车位:除了地面和地下车位外,小区内还有人防车位。人防车位占用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属于人民防空工程的范畴,具有特殊性,产权归属模糊不清,在法律上也是一个少见的情况。人防车位大多由开发商管理,出租或出售给业主使用。所得费用上交人防工程部,另外的人防车位产权归投资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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