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房地产等固定资产的前景不稳定,老年人家庭需要安排好固定资产的归属,以避免继承人之间因此产生争议。如何安排固定资产的归属问题,需要先查看老年人是否有遗嘱。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进行继承。如果老年人的父母还健在,独生子女不是唯一的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产应按照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顺序进行继承。如果没有前列顺序的继承人,那么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可以进行继承。在继承过程中,经常存在着遗产继承人之间的争议,例如某个继承人认为老年人要将房屋留给自己,并坚持自己的观点,但其他继承人则持不同意见。因此,遗嘱是否合法有效,具有实现老年人意愿并避免争议发生的重要作用。遗嘱的形式有多种,不同的形式要求和生效条件也有很大差别,下面简单介绍几种形式。
首先是公证遗嘱,其是一个效力高的遗嘱形式,一般不会产生额外的争议。然而,对于公证遗嘱的要求比较高,精神能力鉴定、房产证等材料一般是必不可少的。其次是自书遗嘱,顾名思义,其是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的遗嘱。自书遗嘱的优点在于手续简单,格式不是特别重要,只要将自己的意思表达清楚即可。但其缺点也很明显,即在其他继承人不认可的情况下,如何证明是自书遗嘱,这对于其效力产生了一定的挑战。第三种是代书遗嘱,其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该遗嘱的条件是代书人、见证人、立遗嘱人都必须签名。还需要注意,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见证人。在产生争议后,见证人需要出庭作证。因此,在选择见证人时,必须考虑见证人是否可以出庭作证。最后一种是其他以录音形式立遗嘱,其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必须符合代书遗嘱见证人的几个条件。在紧急情况下,遗嘱人可以立口头遗嘱,但这也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
如果遗嘱合法有效、完整实用,就可以避免许多不必要的纠纷。相信每个父母都不希望子女在自己百年之后因遗产问题发生纠纷,这也是立遗嘱的原因。然而,遗嘱是否合法及是否尽可能避免争议,则需要仔细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