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买房时,需要在办理贷款时选定一个人作为主贷人,那么,应该选择谁作为主贷人比较合适呢?
首先要说明的是,主贷人和参贷人这两个说法不标准,通常应该使用贷款人和共同贷款人这两个说法。
对于共同贷款人来说,并不仅限于直系亲属关系(夫妻、子女、父母),同时还必须是该住房贷款抵押物的房产所有者之一。但对于夫妻来说,有一个例外,即使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以作为住房贷款的共同贷款人。
在选择主贷人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首先要选择收入较高、较稳定的夫妻一方,以便贷到更高的额度。
同时应该注意年龄的限制,通常选择较年轻的一方,可以让贷款年限更长。
此外,还要留意信贷政策的变化:
在某些地区,如果非本地居民无法提供当地纳税或社保固定年限的证明,可能会在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上受到不同的待遇,这无疑会增加购房成本,因此这个因素也需要考虑。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
贷款征信方面会重点查核主贷人的信用情况,如果主贷人的征信出现问题,银行可能会拒绝放款。
最后,对于夫妻共同购买房产的情况,应该提前商定各自占有的财产份额,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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