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租房需要满足两个基本条件:
1. 家庭年收入不超过10万元,或个人年收入不超过5万元;并且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没有城镇自有产权住房或承租公房。
2. 需要满足以下三个可选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1) 申请人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家庭的,家庭人口应当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要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年满35周岁。
(2) 申请人为新就业职工的,应当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在中心城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 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具有本市非中心城区城镇户口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如果你是刚毕业想要找房屋租赁暂时过渡的人,而且家庭年收入不超过10万元且无房,你可以前往成都各区房管部门参加公共租赁住房需求调查。
如果你是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你需要持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原件前往户籍所在区房管部门(高新区为区规划建设局)登记。
如果你是单身无房职工,你需要持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前往户籍所在区房管部门登记。
如果你是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你需要持户口簿、身份证、劳动(聘用)合同、缴纳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区房管部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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