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买方获得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有关房产证如何更名以及房产更名所需资料的问题,本文将详细解答。
房产证更名的相关规定:
办理房产更名所需资料包括: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如需公证,需要提交公证的合同书)、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如果已设定抵押权,则需提交抵押权人同意书面文件;
6.对于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情况,需要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对于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需要提交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需要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需要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需要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拆迁补偿的需要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1.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2.对于收购或合并企业的情况,需要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3.对于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需要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文件。
房产过户流程:
如果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则需将合同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在签合同时,卖方房产证上面的当事人必须在场(如果是已婚,则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并签字,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准备好申请材料后,需要前往房产局,填写相关表格和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的金额必须与签订的合同金额相同。
将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将提供回执单,指示何时缴纳税款。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房产过户税款缴纳完成后,即可取得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