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很多人询问长春房屋契税何时缴纳?许多购房者对相关房屋契税问题也感到困惑。一些房地产商在交房时,以各种借口强迫购房者委托他们或他们委托的公司代办房产证,并强制要求代收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但购房者有权拒绝这种做法。
根据《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房地产商只能按照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进行交房,不能利用自己掌握钥匙的有利地位胁迫购房者接受自己单方面提出的附加条件。如果房地产商单方面增加购房者无法接受的条件影响了交房,必须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并向购房者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北京市地税局只委托北京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代征契税,而代征人不能委托其他单位代征。因此,如果房地产商自己或委托其他单位擅自代收契税,已经违反了法律。
关于房地产商或房地产商委托物业公司、中介公司代收公共维修基金的问题,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去年曾发文明确禁止此行为。房地产商为自己代收公共维修基金行为辩护而引用的《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商品住宅楼房管理办法》已在2001年11月26日被废止。
如果购房者在购房合同或其他协议中自愿委托房地产商或其委托的公司代办房产过户,缴纳的代理费由双方商定,政府没有统一规定。这种委托是自愿的,办理房产证并不难,也绝非不委托办不了房产证或房产证必须集体一起办理。房地产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和购房者一起办理房产证,如果房地产商不与购房者配合办理房产证,而导致办理房产证的时间逾期一年,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此外,如果房地产商为购房者提供了贷款阶段性担保,只有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他才能取消担保。因此,为了自身利益,房地产商通常会和购房者一起办理房产证。
近年来,契税下调和房价下跌给那些已经将契税交给房地产商的业主带来了如何要回多交契税的新问题。即使契税上调,房地产商也不会因为业主先交了地税而不让业主根据调整进行补缴。因此,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直接向政府交契税是最合适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