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购房者迟迟拿不到房产证的原因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逾期办证的原因是复杂的。一方面,出卖人可能没有缴清土地出让金等有关费用,或者在施工中擅自改变规划无法通过验收,办证工作拖延推托等;另一方面,买受人可能自己经过催促也不同意办证或拖延移交需要自己提供的办证资料等;还有可能是合同外第三方的原因,例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测绘造成逾期,或者登记机关造成逾期等。不可抗力因素也可能造成逾期。
2.开发商有没有办理房产证的义务?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协助购房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此外,很多购房合同中也会约定开发商代购房者办理房产证,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要承担办理房产证的主要义务。
3.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如果开发商未按法律规定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出卖人未按期提交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所需材料致购房者未按期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处理办法的,则要按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处理办法,则按已付购房款,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如果由于出卖人未按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购房者未能按约定和规定期限取得房屋权属证书超过一年的,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要求损失赔偿,损失可按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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