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积金贷款因其低廉的利率和灵活的还款方式而备受购房者欢迎。然而,在实际的贷款申请操作中,人们往往存在以下五个误区。
误区一: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作为购房首付款。
有些人错误地认为,公积金可以作为购房首付款,但是实际上,购房者只有在提交购房证明文件后才能申请提取公积金。
误区二:子女使用父母的公积金贷款购房。
子女不能使用父母的公积金贷款购房,因为公积金账户归个人所有,不能跨户使用。在住房公积金购房申贷问题上,子女和父母是两个家庭,不能互相使用。
误区三:提取公积金装修房屋。
只有在职工购物、建造或翻建住房时,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对于装修房屋,是无法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误区四:公积金贷款额超出上限。
公积金贷款有其专门的计算方式,不能单纯以房产估价来计算。贷款额需要根据借款人的收入、公积金缴存额及缴存比例来计算,且不能超出最高贷款额。
误区五:提取公积金总额超过房款总额。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例如,房屋总价是30万元,但购房人的公积金余额为40万元,他只能提取3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不能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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