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位归属、租售问题以及业主优先权问题时常引起争议。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先了解三个关键点。第一,开发商和物业的关系。尽管国家通过招投标的方法选聘物业管理公司,但许多小区物业公司是由开发商派生出来的,两者有共同利益。第二,小区车位产权归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该首先满足业主的需求。车位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归属于业主共有。第三,小区车位分为产权车位、公摊车位和人防车位。产权车位是指开发商自建的地下车库,开发商独立取得车库产权并可以委托物业公司租售车位。公摊车位是车位面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被分摊,属于业主共有。人防车位是人防工程规划车位,业主可以使用,在不妨碍防空功能和满足业主需要的前提下,开发商不能出售车位,只能进行租赁,且租期不得超过20年。小区车位归属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情况进行处理,如果业主的车位权益受到侵害,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进行维权。在车位归属问题得到解决之前,物业公司没有权利禁止不购买车位的业主车辆进入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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