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买房屋后,房屋产权归于购买者所有,但土地使用权归国有,无所有权。那么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期限是多少呢?出让期限到期后该怎么办?
不同土地用途的使用权出让期限如下: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土地使用年限实际情况在出让双方商定期限内。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等交易方式,应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并由当事人约定合同期限,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土地使用权期限到期后,可以续期,但没有规定续多少年。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后,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在届满前一年内申请续期,除非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外,应批准续期。续期需要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续期应根据法律规定操作,并按约定或法律规定处理房屋和其他不动产的归属。
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被一般主体,包括国内外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招标、拍卖、挂牌等。出让主体是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县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授权具体实施。与出让不同,转让是指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该土地用于他用的转移行为。转让需要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
以上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交易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土地出让当事人应当留意细节,以降低交易成本,控制法律风险,避免违法现象的出现。
© 版权声明: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