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是一种自愿行为,指赠与人将自己的房屋无偿赠送给受赠人,并得到其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下面是南京市房屋赠与的办理流程。
一、申请登记程序:
签署赠与合同→到二楼29-32号测绘窗口进行配图→到二楼12号受理窗口领取号码,前往15-21号窗口办理登记→审核资料并办理证件制作→到三楼36号发证窗口缴费领证。
二、配图查验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赠与合同。
非成套房屋还需要提供受赠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的复印件以及赠与合同的复印件。
3、其他相关资料。
三、登记提交资料: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转移类);
2、房屋权属证书;
3、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4、赠与人(产权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赠与合同(非家庭成员之间的房产赠与合同必须经公证处公证,家庭成员之间的房产赠与可以采用规范性赠与合同文本,无需公证。家庭成员包括产权人的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孙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公婆、儿媳妇、岳父母和女婿);
6、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7、委托书(赠与合同未经公证的必须赠与人和受赠人到场办理手续。已经公证的赠与人可以不到场,但受赠人必须到场,若受赠人无法到场可出具委托书,同时需要提供受赠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赠与合同文本可以在二楼商务中心领取。
四、收费标准:
1、住宅:
登记费:80元/套(非成套住宅:80元/证);
配图费:20元/证;
转让手续费:受赠方每平方米3元。
2、非住宅:
登记费:550元/证;
配图费:20元/证;
转让手续费:受赠方每平方米5元。
五、工作时限:
自受理登记次日起,办理登记所需时间为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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