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最近拿到了房子的钥匙和房产证,但不慎遗失房产证,或者它被小偷偷走了,该怎么办呢?如果需要重新办理房产证,需要哪些手续呢?
实际上,补办房产证只需要原业主带上身份证原件前往当地国土局进行档案登记,并提供原证的房产证号、宗地号、登记价格和日期等相关信息,国土局会提供相关证明。然后按照相关步骤操作即可。
具体补办步骤如下:
一、备件申请:
1.书面申报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
2.携带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明文件;
3.填写遗失房地产证的具结书;
4.前往遗失契证台办理。
二、备案查档:
1.缴纳查档册费并获得临时收据;
2.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三、登报声明:
1.房产管理局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会出具证明给您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
2.待遗失声明见报后,持报和临时收据到房管局交给原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无异议,则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四、勘丈入册:
1.由测绘所勘丈、绘图;
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五、登记审查核准:
由房管局负责初审、复审和审批。
六、缮证发证:
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您发领证通知,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即可。
以上就是补办房产证的具体步骤,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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