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二手房交易非常活跃,为了保护市民的合法权益,避免房产纠纷,提醒客户特别注意交易中的陷阱。今天,我会和大家谈谈一些常见的陷阱。
用过期房源钓你上钩
解决方案:在交易前核实房源的真实性。
一些房屋中介门店橱窗上发布的房源信息,以及媒体广告上发布的房源广告,大部分是业主口头委托,未经书面授权。有些房源广告是关于已出售房屋的过时信息。甚至有些购房者看到的网站上发布的房源信息可能存在利用虚假房源欺骗购房者的现象。
在正式签署合同之前,应该核实对方的身份和房产信息。买方需要核实房屋是否抵押、查封,是否可以上市交易等情况,还需要核实卖方的身份。如果卖方由于某些原因无法出现,在委托代理人时必须提供卖方的委托代理书(经公证)。同时,卖方也需要注意,买方是否有购房资格。
口头承诺转瞬间反悔
解决方案:任何重要的约定都要签订书面协议。
在交易时,一些买卖双方以老乡或熟人为由,经常轻易地做出口头承诺,结果很快就反悔了,引起了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因此,管理部门提醒买卖双方,千万不要轻信口头承诺。任何重要的约定都需要签订书面协议,并经过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盖章和持证经纪人员的签字,不要轻信合同书面约定之外的服务承诺。
合同存在玄机,房屋可能被贱卖
解决方案: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并使用示范文本。
在签订合同之前,购房人必须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如果合同中出现买方可以指定第三方处理产权、以公证形式办理过户等条款,要特别小心,投机炒房客可能会利用这些条款从不太熟悉市场行情的卖房人手中低价收购房屋,然后再提价转售给第三方,以赚取差价。
管理部门提醒购房人,应该选择合法经营、操作规范、信誉度好的房屋中介公司,可以要求房产中介提供省住建厅、省工商局推荐使用的《存量房委托洽谈合同》,《存量房居间服务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等三个房地产经纪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以减少不规范合同带来的纠纷。
另外,也需要提醒购房人的是,在成交时请勿为逃避中介费而选择跳单。这种行为可能会造成违约,引起纠纷,还需要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