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市场上,有时父母会出资支付首付,而子女则负责还贷。但当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父母是否有权追回首付款?根据不同情况,法律对此有不同支持。
1. 婚前父母出资购房
如果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如果是部分出资并按揭共同还贷,房屋应该归登记方所有并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如果分割产生,则需要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
2. 婚前父母出资但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时,该房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有其他相反约定。
3. 婚前父母出资且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时,该房屋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根据约定享有产权。
4. 婚前双方父母出资并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时,该行为被视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非对双方的赠与。
5. 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并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时,该情况应该按份共有。
2. 婚后父母出资购房
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应视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如果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则属于共同财产,除非有书面约定或声明。
如果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则认为该不动产按份共有,除非另有约定。
如果双方父母共同出资并登记在双方名下,该不动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则房屋首付款可被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但房屋增值部分属于个人所有,首付款的增值部分也应属于原出款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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